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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符经九星吉凶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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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2-20 21:02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金符经九星吉凶论

九星顺序:妖星、惑星、禾刀、煞贡、直星、卜木、角己、人专、立早。
妖星
凡上官嫁娶、起造、开店、移徙人宅,犯此,一年之内人口灾凶,官司失盗,四宅退败,定损长男,或有口舌自东方、南方二方来也。
惑星
凡造作、嫁娶、移徙、上官、开店、葬埋,犯此,一年之内百事衰败,六畜死伤,生子不肖,妇人主淫乱,官司火盗,被人欺骗,小口有灾。
禾刀
凡上官、造作、起盖、嫁娶、移徙、开店,犯此,一年之内主疾病、孝服、虎伤杀人之事,血光之灾,奴仆不利也。
煞贡
凡造作、起盖、嫁娶、移徙、上官、造桥梁、葬埋,若是遇此,三年之内,有官者,禄位高选,无官者,田宅进益,主有贵子。父慈子孝,奴仆成行,所为多吉。
直星
凡上官、嫁娶、开店、修造、葬埋,凡遇此,三年之内,有吉庆事。居官者,可加官进禄,庶人可百事称心,生财致富,若是遇金神七煞日,必凶。
卜木
凡造作、嫁娶、移徙、开店、葬埋,遇此,三年之内,出疯疾之人,又主大惊、哀哭、官司、口舌、兄弟不和,财物耗散、六畜不旺、百事衰败。
角己
凡造作、嫁娶、移徒、开店、葬埋、上官,犯此,二年之内,主有腹疾、枷扭、失盗之厄,家业退败之祸。
人专
凡造作、嫁娶、移徙、上官、入宅、开店、葬埋,遇此,一年之内,主有贵子,三年之内,有官者升官,无官者所为吉庆,大发财榖,得外人力,僧道用之俱吉。
立早
凡造作、嫁娶、开张、上官、赴任、修造,犯此者,一年之内,人口散失,所为不利,宅家破亡、竖柱、上梁,主匠人有血光之灾,阴人有口舌之祸。
以上九星,惟煞贡、直星、人专三星能解诸凶,百事大吉。
发表于 2012-7-5 19:47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师是否是用甲子日推九星
发表于 2012-7-5 21:29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玉匣记中有这些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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