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化的干支,就成为独立五行,不再与他干支发生生克刑冲,那么怎样去衡量合而不化的干或支的五行力量呢?既然不再与其他干支发生关系,不就等于从四柱中消失了吗?这还成其为四柱吗?金木水火土五行,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互作用的,只是其作用力的大小不同而已。比如金,木耗金之气,水泄金之力,火制金之势,土生助金之威。如果五行流通,则循环相生。不可能因乙庚合而不化,火就不克庚,土就不生庚,水木就不泄耗庚。要真是这样,合而不化的干支就等于与其他三行隔绝。那样,合而不化的两行代表的人事吉凶不就等于永远静止不变了吗?如果日干被合而不化,不就意味着命主从一生下来便自始至终不与外界发生任何关系吗?这样的人怎样生长发育,怎样生活、工作?实在不可想象!当岁运出现相合的某一干(或支)时,一般认为“为媾合增其合力”。其实,若按媾合为争合不化的观点推论,增其合力就等于加大“隔绝”的力量;若按争合能化推论,成化的流年则吉凶变化可测,不化的流年吉凶则仍如前述的静止状态;而事实上,合而不化的四柱不但多,就是在有岁运介入的情况下,不化的比例也很大,但这些命主的吉凶却是客观地变化着的。我们不能违背事实而空谈理论。
/ \1 v! X" f& ^( M 在“合的实质”一节里,我们讲到合而不化是相互牵制,但牵制并非意味着两行就完全静止,只是说因牵制而使彼此力量削减,导致对其他干支的作用力也相应地削减,而并非不起作用;反过来说,其他干支同样也对合而不化的干支发生作用。
4 P1 ?% J) k' T# K+ i! R3 n6 l 例:甲辰 丙子 戊戌 癸丑
9 w, w3 u8 C$ }! ]( `: M( Y) g 戊癸合火不化,戊癸反化条件也不够,属合而不化。癸水在子月当令旺透,本可对月干丙火重克,但因戊癸合,癸水的力量就受到戊的牵制,并且戊居丙、癸之中,对丙火起了一定的屏蔽作用,而对癸克火则起了阻隔的作用。虽然戊癸合火不能成化,但局中有丙火透,戊的坐支又藏火,因此戊癸合毕竟有化火的意向。这样,癸水一方面因贪合而对丙火减克,另一方面受戊癸合火的诱导,对丙火多少起了点恻隐之心。假设日干是癸,时干癸水则与日干串通一气,彻底征服丙火。但该造的癸水,只能说是贪合减克(针对丙火而言),还没达到贪合忘克的程度。所以癸水对丙火仍有克力。假设癸水自身原本的力量为10,现在被戊合住了4,剩余的6,是戊无法合住、无法控制的,所以,这部分剩余力量就成为癸水自由支配的力量。这时癸就可以越过戊而对丙施加6的克力。这里所列出的数字,只是为了形象说明问题而进行的假设, 读者切莫教条照搬。实际上,甲木还能化去癸水的部分力量,所以癸水对丙的克力并不足6。希望读者领悟这种思路,灵活运用。从另一方面来说,该造甲木仍泄癸水( 但因木太弱,所以泄力极小),丙火可以耗癸水,其余地支同样可以不同程度地对癸发生作用,只是这种作用要小一些,因为必须先透过戊癸合的外围才能癸发生关系,而要透过外围就得消耗一部分力量。就戊癸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,同样是处于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中:原局戊比癸弱,当岁运中土的力量介入,戊得到帮助,就欲征服癸;当火的力量特别强大,完全可以战胜水时,戊与癸都顺从于火,于是戊癸合化火成功;原局癸比戊力量强,癸一方面贪恋戊,另一方面又想自在逍遥,因本身能量较大,需要释放,在原局中癸水是处于半自由状态,当岁运再给癸水加上一股强大的力量时,癸水就凭自身的强大实力,反过来征服戊土,使戊从癸而化,这就好比一个懦弱的丈夫不得不服从精明强悍的妻子一样。
5 u, M! z% J2 |& J% S z9 P 四、天干合的向背. d# c0 _1 y/ ^& L/ ~
两干相合,不管是合化成功,还是合而不化,与其他干支之间都有一个向背的问题。所谓向,就是对某一行有生助;所谓背,就是对某一行有克损。就相合的两干之间而言,也有一个向和背的问题,但这种向背在合而不化的状态下又同时具有向和背的双重性。$ e/ n, a1 N5 X, _, s4 U, x* J
例一:甲辰 己巳 戊辰 壬子
$ I& P. x1 i& M% X8 W 四柱土众又得火生,其势最强,日干又透戊,甲己合化土,势在必然。甲己既然化为土,就帮扶日主,这种帮扶对日主而言是向;土克水,甲己化土对时柱而言为背。合起来就称为向日背时或向土背水。就甲己二者之间的向背看,合化的结果是向己背甲。0 \% ]6 |: h( h6 g1 g" [
例二:甲辰 己巳 癸酉 壬子
3 R) }* B, e4 `3 F) s1 q: u 甲己合而不化,土比木强,有化土的意向,故这种情形仍然是背水向土( 但己土如无甲合,己克癸之力则大一些)。由于合,甲己相互贪恋,为相向;由于不化, 甲己各自都想逍遥自在,彻底挣脱对方的束缚,为相背。这种既相向又相背的特性是同时存在的,形成对立统一。归纳起来,天干合的向背在命局中有以下情形:
7 u; O/ ?2 c( T& P; v9 ] B) `' X 1、正化成功:
- m6 j+ z5 Y0 a6 G( g (1)甲己合,向土金而背木火水;甲完全向己而不背。
5 m% c6 V9 A: A3 _+ o (2)乙庚合,向金水而背木土火;乙完全向庚而不背。4 B V7 w, |& r, i! p' D Z6 {! e
(3)丙辛合,向水木而背金火土;丙辛同心向水。
6 r! k" U: Q. i- ?) M9 Y- Z( J (4)丁壬合,向木火而背土金水;丁壬同心向木,木有情又生火。
9 Y$ s1 ^ B* p2 s- u (5)戊癸合,向火土而背木金水;戊癸同心向火,火有情又生土。- _( q' y8 F' h3 x4 s: R
2、反化成功$ `* q: u; G7 E* s1 z/ P
(1)甲己化木,向木火而背土金水;己完全向甲而不背。
1 F1 Q/ _1 y! W/ S4 q& u (2)乙庚化木,向木火而背土金水;庚完全向乙而不背。
5 Y0 ] T7 j, U, g1 X! U, o8 h- H (3)丙辛化火,向火土而背金木水;辛完全向丙而不背;丙辛化金, 向金水而背土火木,丙完全向金而不背。
8 {" }7 j4 O6 Y7 U% T' _; i# t: {3 f" h (4)丁壬化水,向水木而背土金火,丁完全向壬而不背;丁壬化火, 向火土而背金木水,壬完全向火而不背。
3 i. l2 d3 e- P- Z (5)戊癸化土,向土金而背木火水,癸完全向戊而不背;戊癸化水, 向水木而背火土金,戊完全向癸而不背。* w+ E7 u8 m8 D* s
3、合而不化8 {$ r7 r2 H& X$ Q( ^, a! Z
相合两干之间既相向又相背,既对立又统一。与其他五行的向背主要依据相合两干中实力较强之干定,可参照正化反化的两种情形进行趋向分析。9 s5 }% ~( S& ~) ^
需要指出的是:这里所说的向背,主要是从生助或克损的角度而言,并非指命局喜忌;向不等于喜,背不等于忌,就跟生不等于喜,克不等于忌的道理一样。天干五合中有一种特殊现象,称为争合(又称妒合或媾合),指的是两干(甚至两干以上)来合一干。比如两甲合一己,或两己合一甲,以多合少,有争竞之意,好比二女争一男,或两男争一女,形成三角恋爱,难免醋海生波,故称为争合。有许多人都认为争合不化,这里先不讨论到底化不化的问题,但从性情上讲争合在一般情况下确实有其意不专之特性,希读者不要忽视。 |